唯天為年夜:孔子“天教”略論
作者:黃玉順
來源:作者授權儒家網發布,原載《東南年夜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3年第2期
【摘要】在孔子心目中,天具有神格性,即具有智能、感情與意志;天具有終極創素性,人與萬物都是“生成”的,創生的方法就是“天命”。是以,天是萬有之有、眾神之神。圣人就是溝通天人的中介,但圣人還是無限的人,而不是萬能的天。孔子指出“唯天為年夜”,意在強調天是天生并統攝、高于并優于一切存在者的獨一超凡者。人的感性或德性可以超出經驗,卻永遠無法超出這個凡俗世界;是以,“人”永遠不克不及代替“天”包養管道。人對天的態度,包養網評價應當是敬畏。所以,孔子的思惟絕非“人本主義”,而是以天為本的“天本主義”;作為“孔教”,孔子的教義乃是“天教”。
近來,儒家“超出”(transcendence)觀念問題成為人文學術研討的一個前沿課題。儒家的超出觀念,乃是由儒學創始人孔子開啟的。但包養網VIP是對于孔子的超出觀念,學界長期存在著嚴重的誤讀,認為孔子衝破了“內在超出”(external transcendence)、轉向了“內在超出”(immanent transcendence);更有甚者,甚至將孔子描繪成一個無神論者。本文旨在通過對孔子“天”概念的專題討論,還原孔子超出觀念的本相。
一、天的超凡性
孔子指出:“唯天為年夜,唯堯則之。”[1] 這里的“唯天為年夜”,傳統注疏未作充足闡發,其實乃是一個極其嚴重的命題,意謂“天”作為獨一無二的絕對存在者,乃是天生并統攝、高于并優于一切存在者的超凡者(The Transcendent)。是以,“唯天為年夜”這個命題乃是孔子超出觀念的總綱。顯然,在孔子心目中,天乃是超凡的,即不僅超越人的經驗、甚至人的存在之外,並且超越整個凡俗世界(the secular world)之外。
(一)超驗主體與超凡主體的辨別:“內在超出”與“內在超出”
要真正透徹懂得孔子的超出觀念,起首要嚴格區分超出的兩種判然不同的主體,即“超驗”與“超凡”[2]:“超驗”(transcendental)指“人”的超出性,即感性或德性超越理性經驗的界線,但絕不成能超越人自己的存在,更不成能超越這個凡俗世界;而“超凡”(transcendent)則指“天”的超出性,即超越整個凡俗世界的界線。[3] 唯有這般了了的辨別,才幹防止今朝學界的概念混亂。
但是20世紀70年月以來,一些儒家學者提出,中國哲學與文明是“內在超出”,而東方哲學與宗教則是“內在超出”。[4] 牟宗三率先提出“內在超出”說:“天道高屋建瓴,有超出的意義。天道貫注于人身之時,又內在于人而為人的性,這時天道又是內在的。是以,我們可以康德喜用的字眼,說天道一方面是超出的,另一方面又是內在的。天道既超出又內在,此時可謂兼具宗教與品德的意味,宗教重超出義,而品德重內在義。”[5] 后來余英時將“內在超出”改為“內向超出”(inward transcendence),進行中西思惟比較:柏拉圖主張“感性是不變的、永恒的存在,與感官事物之隨時遷流完整分歧。……理型說恰好是‘內向超出’的一種表現,因為理型作為存有和價值之源完整在人道之外”;而“孔子創建‘仁禮一體’的新說是內向超出在中國思惟史上破天荒之舉;他將作為價值之源的超出世界第一次從內在的‘天’移進人的內心并獲得高度的勝利”。[6]
這種“內在超出”之說獲得許多學者的附議,但也不乏反對的聲音。[7] 確實,“內在超出”之說并不合適孔子思惟的實際;事實上,孔子“還保存著內在超出的‘天’;它和西周時期的‘天’或‘天主’一樣,不僅是內在的、超出的,並且是神圣的”[8]。甚至提出“內在超出”之說的牟宗三本身也曾指出:“孔子在他與天遙契的精力境界中,不單沒有把天拉下來,並且把天推遠一點。在其本身性命中可與天遙契,可是天依然堅持著它的超出性,高屋建瓴而為人所敬畏。”[9] 顯然,“內在超出”的說法混雜了上文所說的兩種分歧主體的超出:在孔子那里,“德”當然是“超驗的”,即超出經驗的,但畢竟是內在的,即內在于人的心靈意識;而“天”卻是“超凡的”,即內在于人和凡俗世界,否則,孔子的良多言論都會令人無法懂得(詳下)。
(二)存在論與境界論的辨別:“天人二分”與“天人合一”
中國哲學“內在超出”之說是與“天人合一”之說相婚配的,許多學者分歧認為,中國哲學的基礎特點之一就是“天人合一”。張載最早明確提出“天人合一”[10],隨之獲得廣泛認可。二程甚至說,連“合”字都是多余的:“天人本無二,不用言‘合’。”[11] 但是,依照“超驗”與“超凡”的劃分,顯然,孔子的天人之際觀念恰好不是“天人合一”,而是“天人二分”,人是人、天是天,兩者并不是統一個實體。
問題畢竟出在哪里呢?其實,蒙培元師長教師早已解決了這個迷惑,那就是“實體論與境界論的區別”[12],或許說是存在論與境界論的區別。只要在境界論的意義上,“天人合一”概念才是可以成立的,蒙師長教師謂之“天人合一境界論”[13],即人通過“工夫”達到“天人合一”的境界。但是,在實體論或存在論的意義上,“天人合一”概念是最基礎不克不及成立的。蒙師長教師指出:“不論是孔子的‘生成德于予’,還是孟子的‘盡心’‘知性’‘知天’,都以天為最高存在,以天為心性來源。”[14] 這就是說,孔孟儒學的超出觀念乃是天人二分的;“否則就很荒謬,似乎本來‘天’是一個實體,‘人’是另一個實體,而現在兩者合并為一個實體了。其實,這里的‘合’不克不及懂得為‘合并’,而只能懂得為‘合適’,即人的心性通過修養工夫而達到了合適‘天道’或‘天意’的境界;但即使這般,人還是人,天還是天,兩者還是分歧的實體”[15]。這就是說,“人”盡管可以達到超驗的境界而“知天——事天”[16],但依然是凡俗的存在者;唯有“天”才是超凡的存在者。 包養網dcard
二、天的神格性
不僅這般,在孔子心目中,“天”還具有神格性(godhood),乃是鬼神之中的至上神。傅斯年曾指出:“孔子所信之天命仍偏于宗教成分為多。”[17] 蒙培元師長教師也指出:孔子的境界說“既是品德的,又有超品德的一面。所謂超品德,是說它具有宗教精力,或許說是一種宗教境界。是以,不克不及把孔子的仁學僅僅歸結為世俗的倫理主義”[18];這是因為“孔子并沒有完整否認宗教性的天”,“這里的天是能言而不用言的具有人格意志的神”[19];“當他把天命當作內在的異己的氣力進行解釋時,確實表現了宗教神學的傾向”[20];“從這個意義上說,孔子是一位宗教改造家”[21]。
其所以這般,是因為孔子繼承了《詩》《書》的觀念。眾所周知,《詩》《書》時代的“天”與“天主”同義,與基督宗教的“God”同樣是人格神的稱謂;唯其這般,漢語才用“天主”或“天包養dcard”往翻譯西語的“God”。所以,應當恢復孔子“天”概念的本義,即其所指的是一個人格神,具有智能、感情和意志。
(一)天的智能性
孔子曾說:“不怨天,不尤人;下學而上達。知我者,其天乎!”關于“知我者,其天乎”,邢昺解釋:“唯天良知志也。”[22] 朱熹解釋:“但知下學而天然上達……則見此中自有人不及知而天獨知之之妙。”[23] 劉寶楠解釋:“唯天良知”;“‘下學而上達’為作《年齡》之旨,學通于天,故惟天知之”;并引劉向《說苑·大公篇》“夫子……上通于天而麟至,此天之知夫子也”。[24] 程樹德解包養網心得釋:“不怨天者,知天之以己制作為后國法也;不尤人者,人事之厄,天所命也”;“圣人刪訂贊修,惓惓斯道之心上通于天,而天自知之”。[25] 顯然,孔子稱“天”能夠“知我”,表白天是具有智能的。
不僅這般,據《論語》載:“子疾病,子路使門人為臣。病間,曰:‘久矣哉,由之行詐也!無臣而為有臣。吾誰欺?欺天乎?……’”邢昺解釋:“既人不成欺,乃欲遠欺天乎?”[26] 皇侃解釋:“我實無臣,今汝詐立之,持此詐欲欺誰乎?全國人皆知我無臣,則人不成欺。本日立之,此政(正)是遠欲欺天,故云‘欺天乎’。”[27] 朱熹解釋:“我之不當有家臣,人皆知之,不成欺也;而為有臣,則是欺天罷了。”[28] 欺,指欺騙。孔子的意思是:天乃是不成欺騙的。天之不成欺,當然是因為天是“全知萬能”(omniscient)、無所不知的。
(二)天的感情性
據《論語》載:“子見南子,子路不說(悅)。夫子矢(誓)之曰:‘予所否者,天厭之!天厭之!’”邢昺解釋:“厭,棄也。”[29] 朱熹解釋:“厭,棄絕也。”[30] 程樹德提到:“孔云:‘我見南子,所不為求行治道者,愿天厭棄我。’此一義也。鄭氏汝諧……云:‘靈公、南子相與為無道,而天未厭絕之,予其厭絕之乎?予之所不成者,與天齊心也。’此又一義也。”[31] 這是孔子對天發誓:假如我見南子的行為“分歧于禮,不由其道”[32],天必定會厭惡而棄絕我!天對某個人厭惡而棄絕,這顯然是一種強烈的情緒表達。
另據《論語》記載:“王孫賈問曰:‘“與其媚于奧,寧媚于灶”,何謂也?’子曰:‘否則。獲罪于天,無所禱告也。’”邢昺解釋:“我道之行否,由于時君,無求于眾臣;如獲咎于天,無所禱于眾神。”[33] 皇侃解釋:“言我不被時用,是由君命,何能細為曲情以求于汝輩?譬如眾人獲咎于天,亦無所祈禱眾邪之神也”;“今天神無上,王尊無二,言當事尊,卑缺乏媚也”[34]。“天神無上”是說:天乃是眾神之中的至上神。是以,一旦獲咎了天,那么,向眾神祈禱是沒有效的。“獲咎于天”,即遭到天的見怪。天能見怪人,說今天是無情感的。
又據《論語》記載,孔子之為人,“迅雷風烈,必變”。邢昺解釋:“風疾雷為烈,此陰陽氣激,為天之怒,故孔子必變容以敬之也。”[35] 所謂“天之怒”,當然也是天的一種強烈的情緒表現。顯然,在孔子心目中,天是具有喜怒哀樂的感情的。
(三)天的意志性
據《論語》載:“顏淵逝世。子曰:‘噫!天喪予!天喪予!’”邢昺解釋:“孔子憐惜顏淵逝世,言若天喪己也。”[36] 朱熹解釋:“悼道無傳,若天喪己也。”[37] 兩家的解釋,“若”字其實都是多余的。劉寶楠解釋:“蓋生成圣人,必有賢才為之輔佐。明天生德于夫子,復生顏子為圣人之耦,并不見用于世,而顏子不幸短壽逝世矣,此亦天亡夫子之徵,故曰‘天喪予’。”[38] 另據《公羊傳》載:“顏淵逝世,子曰:‘噫!天喪予。’子路逝世,子曰:‘噫!天祝予。’西狩獲麟,孔子曰:‘吾道窮矣!’”何休注:“生成顏淵、子路,為夫子輔佐;皆逝世者,天將亡夫子之證。”[39] 顯然,所謂“天喪予”,是在講天的一種意欲與意志行為。
又《論語》載:“子畏于匡,曰:‘文王既沒,文不在茲乎?天之將喪文雅也,后逝世者不得與于文雅也;天之未喪文雅也,匡人其如予何!’”邢昺解釋:“天將喪此文者,本不當使我與知之;今既使我知之,是天未欲喪此文也。”[40] 此說出自皇侃引孔安國:“言天將喪此文者,本不當使我知之;今使我知之,未欲喪也”;又引馬融:“天之未喪此文,則我當傳之,匡人欲奈我何也”。[41] 朱熹引馬氏說:“天若欲喪此文,則必不使我得與于此文;今我既得與于此文,則是天未欲喪此文也。天既未欲喪此文,則匡人其奈我何?”[42] 這是講天之“欲”,即天的意欲、意志。
綜上可知,孔子心目中的“天”確實是一個具有智能、感情和意志的人格神。
三、天的獨一性
孔子認為,天不僅超越這個凡俗世界之外,並且超越一切一切存在者、包含“眾神”。這里所謂“之外”,包括“之上”的意思,便是說,天是至上的存在者、至上神。這就是天的獨一性,即孔子講“唯天為年夜”之“唯”的意旨地點。
(一)萬有之有:天是至上的存在者
學界有一種誤解,以為儒學之中存在著若干個“天”概念,即“天”是復數的。例如馮友蘭師長教師就認為,“天”“至多有五種意義”:“物質之天”(天空);“主宰之天”或“意志之天”(天帝、天神);“命運之天”(天命);“天然之天”(本性、自然);“義理之天”或“品德之天”(天理)。[43] 但別的一方面,“1927年11月9日,馮友蘭在《燕京學報》上發表了一篇題為《孔子在中國歷史中之位置》的文章……認為孔子在《論語》中所說的天,完整是一個有興趣志的天主、一個‘主宰之天’。”[44] 確實,在孔孟那里,“天”是單數的,即只要一個“天”,乃是獨一的至上存在者。
這里的關鍵在于懂得這樣一個觀念,即“示”的觀念:作為實體的“天”是獨一的;其他關于“天”的言說都不過是天之“示”——天的某種顯示方法、顯現樣態,這般罷了。此乃漢字“示”的本義,正如許慎所說:“示,神事也。”[45] 對此,孟子指出:“天不言,以行與事示之罷了矣。”趙岐解釋:“天不言語……以其事,從而示全國也。”[46] 天之所“示”,也就是天之“行與事”,如孔子說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!”[47] 這就是說,“四時行”“百物生”,即一切存在者之存在,都包養情婦不過是天之“行與事”,即天之“示”罷了。
此“示”乃是中國文明的一個極為主要的傳統觀念,如《易傳》講:“天垂象,見(現)吉兇,圣人象之……《易》有四象,所以示也”[48];“夫乾,確然示人易矣;夫坤,隤然示人簡矣”[49]。所謂“天垂象”就是“天”之“示”,甲骨文作“〒”或“丅”,金文作“”, 而有分歧的解釋:徐中舒等認為,“象以木表或石柱為神主之形”;“示即主,為廟主、神主之專用字”;在“卜辭祭奠占卜中,示為天神、地祇、先公、先王之通稱”[50];而許慎則認為是“天垂象,見吉兇,所以示人也。從二;三垂,日月星也”[51](此處“二”是古文“上”字,指天)。無論哪種解釋,“天垂象”、“所以示”都是說的天通過各種現象來顯示、顯現。簡言之,復數的“天”不過是單數的“天”的種種顯示罷了,這是本質與現象或本體與現象的關系,天是獨一的至上存在者。[52]
(二)眾神之神:天是獨一的至上神
上述“天”與“示”或“象”的關系,乃是“一”與“多”的關系,猶如宋儒所謂“理一分殊”[53]、“月印萬川”[54];但宋儒的“理”已經喪掉了神格性,“宋明儒學的發展基礎上是向內在化方面走,超出性的價值幾乎喪掉殆盡”[55],而包養網評價孔子的“天”則是一個至上神。這就觸及“天”與“鬼神”的關系問題了。孔子的時代,神格性的“天”屬于“神”的范疇,與“鬼神”觀念相關。那么,孔子若何對待鬼神呢?
眾所周知,《論語》有這樣一句話:“子不語怪、力、亂、神。”[56] 但這句話并非孔台灣包養子自己所說。有人據此認為孔子不談鬼神,其實否則,僅《論語》就記載了孔子4次談到“鬼”、3次談到“神”,豈是“不語”!當然,孔子直接談“鬼”“神”并未幾,但這只能說明他很謹慎,不願輕易談論。何故這般?皇侃解釋:“此四事言之無益于教訓,故孔子語不及之也。”[57] 劉寶楠解釋:“或無益于教化,或所不忍言。”[58] 這就是說,孔子并非否認鬼神的存在。程樹德指出:“此‘不語’謂不與人辯詰也”;并引皇侃之說“謂欠亨答耳,非云不言也”。[59] 這就是說,孔子并非不談論鬼神,而是不與人辯論鬼神之事。其所以這般,朱熹解釋道:“鬼神,造化之跡,雖非不正,然非窮理之至,有未易明者,故亦不輕以語人也。”[60] 這個解釋是有事理的,即孔子是因為鬼神之事“有未易明者”,所以才“不輕以語人”。何晏也有類似的懂得,他在解釋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”時,引陳氏的解釋為“鬼神及逝世事難明”[61]。
何晏這個解釋,見于他對《論語》這段話的懂得:“季路問事鬼神。子曰:‘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’曰:‘敢問逝世。’曰:‘未知生,焉知逝世?’”孔子并不直接答覆子路關于“鬼神”及“逝世”的問題,而是引導子路思慮“人”之“生”的問題。皇侃解釋:“鬼神在幽冥之中”;“人事易,汝尚未能,則何敢問幽冥之中乎?”[62] 何晏引陳氏說,這是由于“鬼神及逝世事難明,語之無益,故不答”[63]。這也并不是說關于“鬼神”與“逝世”的問題是不該問的,朱熹指出:“逝世者,人之所必有,不成不知,皆切問也。然非誠敬足以事人,則必不克不及事神;非原始而知所以生,則必不克不及反終而知所以逝世。……程子曰:‘晝夜者,逝世生之道也。知生之道,則知逝世之道;盡事人之道,則盡事鬼之道。……或言夫子不告子路,不知此乃所以深告之也。’”[64]
程朱的這種懂得頗為深入,“這不由讓我們想起海德格爾的‘向逝世而在’,亦即‘向逝世而生’……就是從‘先行到逝世’中追尋‘存在的意義’,即在逝世亡中領會保存的意義;而孔子則反之,即‘向生而逝世’,就是在保存中追尋逝世亡的意義,在生涯中領會鬼神的意義”[65]。
而孔子的別的一句話,同樣是追尋存在的意義,卻是海德格爾式的“向逝世而在”,即從逝世亡、鬼神中追尋保存的意義:“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。”邢昺指出:“此章言孔子重祭禮。‘祭如在’者,謂祭宗廟必致其敬,如其親存。言事逝世如事生也。‘祭神如神在’者,謂祭百神亦如神之存在而致敬也。”[66] 這里的“如神之存在”這個措辭易致誤解。問題的關鍵在于正確懂得“如在”:假如懂得為“猶如存在著”,則鬼神的存在就僅僅是假設。但實際上孔子不是這個意思。皇侃解釋“祭神如神在”道:“此謂祭六合山水百神也。神不成測,而必心期對之,如在此也。”[67] 意思是說:祭神的時候,猶如鬼神“在此”——就在面前;但是,盡管鬼神并不“在此”,卻不料味著鬼神并不“存在”,因為“在此”是在彼岸,而鬼神的存在卻是在此岸,這恰是基于凡俗世界與超出的鬼神世界的劃分。
其實,祭奠活動自己就意味著對鬼神存在的信心。所以,孔子對祭奠鬼神是極為重視的:“子之所慎:齋、戰、疾。”[68]“齋”即祭奠之事,孔子對此總是鄭重其事。是以,他盛贊道:“禹,吾無間然矣,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。”[69] 他之所以盛贊年夜禹而引為同志,就因為年夜禹能“致孝乎鬼神”。
以上表白,孔子說“包養平台唯天為年夜”,其意顯然是說:“天”乃是眾多“鬼神”之中的獨一的至上神,“唯”言其獨一性,“年夜”言其至上性。正因為這般,孔子才強調:人應當“敬鬼神而遠之”。何晏引包氏說:“敬鬼神而不瀆”;邢昺亦解釋道:“恭順鬼神而疏遠之,不褻瀆”。[70] 這就是說,所謂“遠之”的意思,乃是表現“恭順”而“不褻瀆”的態度。上文談到孔子對鬼神之事“不輕以語人”,同樣是出于對鬼神的“恭順”而“不褻瀆”。這樣的態度,當然也是孔子對至上神“天”的態度。
四、天的創素性
孔子認為,天具有終極創素性。所謂“創素性”(creativity)是說:“天”是終極的造物者(the Creator),創造萬物(the Creation)。
(一)萬物的創生:“生成”的概念
在孔子那里,天的創素性最鮮明地表達為“生成”這個概念。孔子說:“生成德于予。”何晏引包氏說:“‘生成德’者,謂授我以圣性。”[71] 皇侃解釋為:“生成圣德于我。”[72] 劉寶楠解釋:“《書·召誥》云:‘明天命其哲。’是人之智愚皆天所生,夫子五十知天命,良知有德,為天所命”;“夫子圣性,是天所授”。[73] 這就是說,孔子認為本身的德性乃是天之所生、天之所授。
不僅這般,其實,在儒家思惟中,德性并不限于圣人的“圣性”,而是泛指一切人之所“得”的人道。如孟包養網推薦子說:“形色,本性也”[74];“口之于味也,目之于色也,耳之于聲也,鼻之于臭也,四肢之于安佚也,性也”[75]。劉寶楠說“人之智愚皆天所生”,也是這個意思。孟子談到:“乃若其情,則可以為善矣,乃所謂‘善’也;若夫為不善,非才之罪也。……《詩》曰:‘生成蒸平易近,有物有則。平易近之秉彝,好是懿德。’”緊接著便引孔子的話:“為此長期包養詩者,其了解乎!故有物必有則,平易近之秉彝也,故好是懿德。”[76] 這是說,人的天性并不就是善,而是天然傾向于善,這是“生成”的稟性。所以劉寶楠說:“人受六合之中以生,賦氣成形,故言人之性必本乎天。”[77]
進一個步驟說,這個“生成”概念不限于人道,并且包含整體的人自己,此即所謂“生成蒸平易近”(生成眾人);並且不限于人,萬物都是“生成”的。人與萬物都是“天之所與”[78](the givens by Tian),唯有天自己是“本身所甜心寶貝包養網與”(the sel台灣包養網f-given)。邢昺解釋孔子所說的“唯天為年夜”,恰是講的天的這種廣泛的創素性:“唯天為年夜,萬物資始,四時行焉。”[79]
“萬物資始”出自《易傳》:“年夜哉,乾元!萬物資始,乃統天。云行雨施,品物流形。……乾道變化,各正生命。……首出庶物……”孔穎達解釋:“元年夜始生萬物,故曰‘年夜哉乾元’。‘萬物資始’者,釋其乾元稱‘年夜’之義,以萬象之物,皆資取乾元,而各得始生。”[80] 而“乾”就是“天”:“乾,天也”;“乾為天”。[81] 筆者曾經談到:“這就是《易傳》所說的‘乾道變化,各正生命’:乾道便是天道,應該從根源上被懂得為天命,人得之而有人道(性理),物得之而有物性(物理);這也就是《中庸》所說的‘天命之謂性’,人與萬物之性皆由天命天生。”[82] 是以,“年夜哉乾元”與孔子所說的“唯天為年夜”相分歧。可見“年夜哉乾元,萬物資始”恰是在講“天”的創素性。
“四時行焉”出自孔子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!”[83] 這里“焉”的意思是“于是”“于此”“于之”,此處便是“于天”之意,所以劉寶楠引鄭玄之說:“四時行,百物生,皆說天”;又引《年齡繁露·四時之副》:“天之道,春熱以生,夏暑以養,秋清以殺,冬冷以躲。熱暑清冷,異氣而同功,皆天之所以成歲也”。[84] 可見這同樣是在講“天”的創素性:四時行于天,萬物生于天。皇侃也指出:“天既不言而事行,故我亦欲不言而教行。”[85] 即“四時行”“百物生”都是天之“事行”。程樹德說:“前云天何言哉,言天之所以為天者,不言也。后云天何言哉,言其生百物,行四時者,亦不在言也。”[86] 即“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”是說:能夠“生百物,行四時”的乃是天。
(二)創生的方法:“天命”的概念
孔子講天的創素性時,強調“天何言哉”,其實就是說,“天”創生萬物的方法是“無言”之“命”,即“天命”。皇侃說:“六合之心見于不台灣包養言;冷暑代序,則不言之令行乎四時。”[87]“不言之令”,也就天之“命”。劉寶楠說:“《詩·文王》云:‘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。’載者,事也。天不言而事成,故無聲無臭也。”[88] 這是因為,“命”是一種言說,但并不是有聲的“人言”,而是無聲的“道言”。[89] 有興趣思的是:“天道”之“道”最陳舊的用法之一,恰是“言”;在這個意義上,“天道”就是“天言”“道言”,亦即“天命”。
這就是說,“天”創生人與萬物的方法,乃是“命”,謂之“天命”。“命”字的結構,從“口”從“令”,本義為發號施令,所以朱駿聲指出:“命,當訓‘發號也’。”[90] 在孔子心目中,天雖然“無言”,卻“發號施令”,所以謂之“天命”。“天”以“命”的方法來創造人與萬物,就是天的創素性。
天以“命”的方法來創生萬物,“這與God以‘定名’的方法來創造世台灣包養網界是一個事理”[91],即所謂“定名即創造”,如《圣經》說:“1:1開初,神創造六合。……1:3神說:‘要有光。’就有了光。……1:6神說:‘諸水之間要有空氣,將水分為高低。’1:7神就造出空氣,將空氣以下的水、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。事就這樣成了。……”[92] 不僅這般,漢語的“命”年夜致可以對應于英文的“designation”,有定名、指明、標示、選定、指定、指派、委任、授權等含義,而這些也恰是《詩》《書》時代的“天命”觀念,而由孔子繼承下來。
五、作為“天教”的孔教
近代以來,關于儒學能否宗教的問題爭論不休。筆者雖然曾經主張歷代儒學在整體上并非狹義的“宗教”(religion)[93],但也指出,“《易經》是卜筮之書,既然是筮書,就意味著是神學形上學在支撐著它,有一個超出性存在者,這個超出性存在者也叫‘天主’。……實際上,《易經》是一種‘神教’——‘神道設教’,它有一個神性形而上者的設定,就是天主”[94];并進一個步驟指出,“鑒于形而上者具有兩種分歧的形態(神性的形而上者[位格性的絕對超出者]、感性的形而上者[非位格的絕對超出者]),所以,其理論表現也具有兩種形態:神學形而上學、哲學形而上學”;“宗教性質的教化情勢還長短常需要、甚至很是主要的。對于社會年夜眾來說,‘神道設教’之所所以必須的,是因為:一方面,你不克不及請求社會年夜眾都具有很精深的關于‘形而上者’的感性智識;但另一方面,你卻可以為之訴諸對于別的一種‘形而上者’的崇奉,而他們在某些情境中實實在在是需求某種終極崇奉的支撐的”[95]。
(一)“天教”的概念
鑒于孔子思惟的神性“天本主義”(Tianism)[96],孔子的“孔教”應當稱為“天教”(Tian Religion)。漢語“天教”一詞,最後見于西漢劉向編定的先秦文獻《晏子年齡》:“日暮,公西面看,睹彗星。召伯常騫,使禳往之。晏子曰:‘不成,此天教也。’”[97] 這里的“天教”雖然還不是我們這里所討論的作為名詞或名詞詞組、意指一種宗教的“天教”,但認為彗星的顯現乃“天”之“教”,即天的一種教示,也是具有宗教意涵的。
惋惜這種名詞的“天教”后世罕見;這與后世儒學逐漸偏離孔子“天本主義”的趨向有關。盡管這般,后世儒家偶爾提到的主謂結構的“天教”,也與名詞“天教”的觀念分歧。例如鄭玄解釋《詩經》“帝謂文王”為“天語文王曰……”,孔穎達解釋道:“鄭必以為‘天語文王’者,以下云‘帝謂文王,予懷明德’,是天之自我也;‘帝謂文王,詢爾仇方’,是教人詢謀也。爾我對談之辭,故知是天之告語。”[98] 這里提到“天教語文王”,“教語”即“告語”,意為“告訴”“教導”,是在確定天的人格性或神格性。
朱熹至多三次談到“天教”:(1)“問‘居心養性以事天’。曰:‘天教你“父子有親”,你便用父子有親;天教你“君臣有義”,你便用君臣有義。否則,即是違天矣。’”[99](2)“問:‘“饑食渴飲,冬裘夏葛”,何故謂之“天職”?’曰:‘這是天教我這般。饑便食,渴便飲,只得順他。窮口腹之欲,便不是。蓋天只教我饑便食,渴便飲,何曾教我窮口腹之欲?’”[100](3)“現在人也須先立個志趣,始得。還當自家要做甚么人?是要做圣賢,是只需茍簡做個人?天教自家做人,還只教恁地即是了?閑時也須考慮著。圣賢還是元與自家普通,還是有兩般?六合交付許多與人,不獨厚于圣賢而薄于自家,是有這四端,是無這四端?儘管在塵俗里面羇,還曾見四端頭面,還不曾見四端頭面?且自往看。”[101] 朱熹的說法雖然不是名詞的“天教”,卻是名詞“天教”的意涵,并且具有宗教的意謂:天是一個至上的超出者,并且具有神格性;天對人進行規訓(discipline);人對天應當順服(obedience)。
不過,這畢竟并不是孔子的“天教”。有學者說:“孔教是華夏特有的傳統宗教,歷代王朝都以孔教為國教,孔子為教主”;“孔教應用政教結合的優勢得以成為國教,孔教的神權與皇權融為一體,不成朋分”。[102] 這種說法自有事理,卻也不無偏頗;並且這其實是秦漢以降的“孔教”,并非孔子的“天教”。
那么,何謂“天教”?本文暫不討論它的其他層面,而只討論它的觀念形態層面,“天教”觀念至多具有這樣幾個要點:(1)超出者的內在超凡性(transcendent),即“天”的觀念;[103](2)人的內在超驗性(transcendental),即“德”的觀念;[104](3)從天人之際的維度看,一方面是天對人的天生與規訓,另一方面就是人對天的敬畏與順服;(4)從天人溝通的維度看,天與人的中介是圣人(sage)、圣徒(saint),這就是“圣”(sagehood)的觀念。
(二)人對天的態度:敬畏的態度
人不克不及取代天,只能由“知天”而“事天”。孟子指出:“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;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”[105]“事天”,即侍奉天,其條件恰好是天人相分,以天為至上神。[106]
為此,人對天起首要懷有“敬畏”的態度。孔子請求“敬鬼神而遠之”,何晏解釋為“敬鬼神而不瀆”,邢昺解釋為“恭順鬼神而疏遠之,不褻瀆”[107],這就是人對天的“敬”的態度。不僅這般,還要有“畏”的態度。是以,孔子強調“畏天命”。邢昺解釋:“心服曰‘畏’”;“‘畏天命’者,謂作善,降之百祥;作不善,降之百殃”;“天命無不報,故可畏之”。[108] 朱熹解釋:“畏者,嚴憚之意也”;“知其可畏,則其戒謹恐懼,自有不克不及已者”。[109]
上文曾引《論語》記載孔子的為人,“迅雷風烈,必變”。皇侃解釋:“風疾而雷,此是陰陽氣激為天之怒,故孔子必自整變顏容以敬之也。”[110] 程樹德引鄭玄之說:“敬天之怒也。”[111] 這就是孔子對天的敬畏感的表現。蒙培元師長教師指出:“孔子在講到‘迅雷風烈必變’時所表現的感情,就既有敬畏感,又有恐懼感”;“恐懼感的提出,是儒家感情哲學的一年夜貢獻”;“這里有一種宗教感情”[112];“迅雷、烈風是天然界的現象,孔子卻表現出恐懼、嚴肅的神色”,因為“這種天然現象的出現似乎有神的感化,是對人類的一種正告”[113]。
是以,蒙培元師長教師說:“‘畏天命’則是對天然界的神圣性的敬畏。包養留言板”[114] 盡管“天然界”這個說法或可商議,但將“畏”懂得為“敬畏”則是確切的。所以,蒙師長教師說:“‘敬畏天命’就是儒家的宗教精力的集中表現”[115];“中國哲學有敬畏天命的思惟”,“這就是中國哲學中的宗教精力”[116]。
(三)人與天的溝通:圣人的地位
人對天的敬畏與順服,使人萌發懂得天的需求,即與天溝通的需求。這就是“圣”(sagehood)的境界,即:“圣,通也。”[117] 這就是說,人與天溝通的中介是圣人(sage)、圣徒(saint)。
顯然,“圣”的最基礎特征,在于“通”,即溝通天人。這一點,孔子的門生還不是非常清楚。如子夏說:“有始有卒者,其惟圣人乎!”[118] 圣人當然能夠始終如一,但這并非圣人的最基礎特征。子貢亦然:“太宰問于子貢曰:‘夫子圣者與?何其多能也?’子貢曰:‘固天縱之將圣,又多能也。’”何晏注:太宰“疑孔子多能于小藝”,似非圣人之德;子貢解釋道,“天固縱年夜圣之德,又使多能也”,兩者并不牴觸。[119] 確實,“圣”不在“多能”;可是,子貢的答覆也沒有正面觸及“圣”的最基礎。
卻是子貢所說的“固天縱之將圣”流露了一點信息:孔子之為圣人,乃是天令其這般,便是天的意志。那么,天讓孔子做什么呢?其實就是“全國之無道也久矣,天將以夫子為木鐸”,即“天將命孔子制作法式,以號令于全國,如木鐸以振文教也”[120]。當時全國無道,孔子感嘆“圣人,吾不得而見之矣”[121];他自謙“若圣與仁,則吾豈敢?”[122] 但實際上,孔子是以圣人自我期許的:“子貢曰:‘若有博施于平易近而能濟眾,何如?可謂仁乎?’子曰:‘何事于仁?必也圣乎!……’”[123] 木鐸是現代巡行振鳴、宣布政教法則的一種鈴鐺,而“天以夫子為木鐸”是說:天要向人間宣布教令,把孔子作為木鐸。這就是說,圣人是天的使者,其任務是代天行教,便是天的代言人。孔子有此自覺,所以自謂“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順”[124],即已達到了“圣”的境界。
這里的“耳順”值得留心。“圣”(聖)的結構從“耳”、從“口”,充足體現了“圣”的“通”——溝通天人的特征:圣人以“耳”傾聽天命,以“口”宣講天命。這就猶如古希臘的神的信使赫耳墨斯(Hermes)將神的旨意傳達給人間,故有所謂“詮釋學”(hermeneutics);神旨同樣是無聲的號令,猶如God用無聲的語言來創造世界,海德格爾謂之“沉默無聲的道說”[125]、“寂靜之音”[126],這是中西相通的觀念。[127]
所以孔子說:“正人有三畏:畏天命,畏年夜人,畏圣人之言。”“年夜人”即圣人。[128] 這“三畏”之間的邏輯關系是:所謂“畏圣人”,其實是“畏圣人之言”;所謂“畏圣人之言”,其實是“畏天命”,因為圣人是天的代言人,“圣人之言”乃是“天命”的傳達。
圣人的“正名”也是這般。上文談到,“天命”是天以“定名”的方法來創生萬物;但是不僅天會定名,人也會定名,那就是圣人進行的“正名”活動——以“定名”的方法來“制禮作樂”,從頭設定人間次序。據《論語》載:“子路曰:‘衛君待子而為政,子將奚先?’子曰:‘必也正名乎!……名不正則言不順,言不順則事不成,事不成則禮樂不興,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,刑罰不中則平易近無所錯(措)手足……’”[129] 從“天命”到圣人的“正名”意味著:“正名”本質上不是圣人在正名,而是天在正名,便是圣人代天正名、“替天行道”。
可是,最后有一點是必須強調的:“圣人”畢竟還是人,不是神,更不是天;“圣”當然是超驗的,但絕不是超凡的。
注釋:
[1]《論語·泰伯》包養網ppt,《十三經注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,第2487頁。
[2] 這里的“超驗的”(transcendental)或譯為“先驗的”,“超凡的”(transcendent)或譯為“超驗的”,這樣的譯法易致誤解。
[3] 黃玉順:《“超驗”還是“超凡”——儒家超出觀念省思》,《摸索與爭鳴》2021年第5期。
[4] 黃玉順:《中國哲學“內在超出”的兩個教條——關于人本主義的反思》,《學術界》2020年第2期。
[5] 牟宗三:《中國哲學的特質》,臺北:學生書局1974年版,第30–31頁。
[6] 余英時:《論天人之際:中國現代思惟來源試探》,臺北:聯經出書事業股份無限公司2014年版,第222頁、第229頁。
[7] 安樂哲:《自我的圓成:中西互鏡下的古典儒學與道家》,石家莊:河北國民出書社2006年版,第43–48頁;張汝倫:《論“內在超出”》,《哲學研討》2018年第3期。
[8] 黃玉順:《儒學反思:儒家·權力·超出》,楊永明主編:《當代儒學》第18輯,成都:四川國民出書社2020年版,第3–10頁。
[9] 牟包養管道宗三:《中國哲學的特質》,第33–34頁。
[10]《正蒙·乾稱篇》《橫渠易說·系辭上》,《張載集》,章錫琛點校,北京:中華書局1978包養軟體年版,第65頁、第183頁。
[11] 程顥、程頤: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包養網車馬費卷六,《二程集》,王孝魚點校,北京:中華書局1981年版,第81頁。
[12] 蒙培元:《心靈超出與境界》,北京:國民出書社1998年版,第72–79頁、第74頁。
[13包養意思] 蒙培元:《心靈超出與境界》,第288頁。
[14] 蒙培元:《中國心性論》,臺北:學生書局1990年版,第15頁。
[15] 黃玉順:《天吏:孟子的超出觀念及其政治關切——孟子思惟的系統還原》,《文史哲》2021年第3期。
[16]《孟子·盡心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64頁。
[17] 傅斯年:《生命古訓辨證》,劉夢溪主編:《中國現代學術經典·傅斯年卷》,石家莊:河北教導出書社1996年版,第54頁。
[1包養ptt8] 蒙培元:《從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礎精力》,《中國哲學史》1992年第1期。
[19] 蒙培元:《談儒墨兩種思維方法》,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討生院學報》1987年第1期。
[20] 蒙培元:《中國心性論》,第24頁。
[21] 蒙培元:《從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礎精力》,《中國哲學史》1992年第1期。
[22]《論語注疏·憲問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13頁。
[23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憲問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83年版,第157頁。
[24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憲問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592、593頁。
[25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·憲問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1019、1021頁。
[26]《論語注疏·子罕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0頁。
[27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子罕》,北京:中包養價格ptt華書局2013年版,第220頁。
[28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子罕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12頁。
[29]《論語注疏·雍也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0頁。
[30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雍也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91頁。
[31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·雍也》,第419頁。
[32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雍也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91頁。
[33]《論語注疏·八佾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7頁。
[34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八佾》,第64頁。
[35]《論語注疏·鄉黨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6頁。
[36]《論語注疏·先進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8頁。
[37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先進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25頁。
[38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先進》,第448頁。
[39]《年齡公羊傳注疏·哀公十四年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353頁。
[40]《論語注疏·子罕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0頁。
[41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子罕》,第211頁。
[42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子罕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10頁。
[43] 馮友蘭:《中國哲學史新編》上卷,北京:國民出書社1998年版,第103頁。
[44] 程偉禮:《中國哲學史:從胡適到馮友蘭》,《學術月刊》1995年第8期。
[45] 許慎:《說文解字·示部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63年版,第7頁。
[46]《孟子注疏·萬章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37頁。
[47]《論語·陽貨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6頁。
[48]《周易·系辭上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82頁。
[49]《周易·系辭下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86頁。
[50] 徐中舒主編:《甲骨文字典》,成都:四川辭書出書社1990年版,第10–11頁。
[51] 許慎:《說文解字·示部》,第7頁。
[52] 黃玉順:《中國哲學的“現象”觀念——〈周易〉“見象”與“觀”的考核》,《河北學刊》2017年第5期。
[53] 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,王星賢點校,北京:中華書局1986年版,第2、102、677、692、1829、2409、2457、2522‒2528、3243頁。
[54] 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,第2409頁。
[55] 鄭家棟:《從“內在超出”說起》,《哲學動態》1998年第2期。
[56]《論語·述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3頁。
[57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述而》,第169頁。
[58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述而》,第372頁。
[59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·述而》,第480頁。
[60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述而》,見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98頁。
[61]《論語注疏·先進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9頁。
[62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先進》,第273頁。
[63]《論語注疏·先進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9頁。
[64] 朱熹:《論語包養軟體集注·先進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25頁。
[65] 黃玉順:《生涯儒學的內在轉向——神圣內在超出的重建》,《東岳論叢》2020年第3期。
[66]《論語注疏·八佾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7頁。
[67] 皇侃:甜心寶貝包養網《論語義疏·八佾》,第62頁。
[68]《論語注疏·述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2頁。
[69]《論語注疏·泰伯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8頁。
[70]《論語注疏·雍也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79頁。
[71]《論語注疏·述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3頁。
[72] 皇侃:《論包養故事語義疏·述而》,第171頁。
[73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述而》,第273頁。
[74]《孟子·盡心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70頁。
[75]《孟子·盡心下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77頁。
[76]《孟子·告子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49頁。
[77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泰伯》,第308頁。
[78]《孟子·告子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53頁。
[79]《論語·泰伯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7頁。
[80]《周易·乾彖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14頁。
[81]《周易·說卦傳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94頁。
[82] 黃玉順:《愛與思——生涯儒學的觀念》(增補本),成都:四川國民出書社年2017版,第257頁。
[83]《論語·陽貨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6頁。
[84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陽貨》,第698、699頁。
[85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陽貨》,第463頁。
[86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·陽貨》,第1228頁。
[包養網評價87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陽貨》,第464頁。
[88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·陽貨》,第699頁。
[89] 參見黃玉順:《我們的語言與我們的保存——駁所謂“現代中國人‘掉語’”說》,《南京師范年夜學文學院學報》2004年第4期;《愛與思——生涯儒學的觀念》(增補本),第180‒182頁、第257‒260頁;《正人三畏》,《宜賓學院學報》2016年第2期;《神圣超出的哲學重建——〈周易〉與現象學的啟示》,《周易研討》2020年第2期。
[90] 朱駿聲:《說文通訓定聲·口部》,北京: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845頁。
[91] 黃玉順:《生涯儒學的內在轉向——神圣內在超出的重建》,《東岳論叢》2020年第3期。
[92]《圣經·創世記》,欽定英譯本的中文和合本(King James Version,Chinese Union Version)。
[93] 參見黃玉順主編:《庚寅“孔教”問題爭鳴錄》,鄭州:河南國民出書社2011年版;黃玉順:《孔教問題研討》,北京:國民出書社2012年版。
[94] 黃玉順:《生涯儒學的孔教觀念》,見《孔教問題研討》,北京:國民出書社2012年版,第116頁。
[95] 黃玉順:《孔教論綱——儒家之仁愛、崇奉、教化及宗教觀念》,張立文主編:《儒學評論》第五輯,保定:河北年夜學出書社2009年版,第99–106頁。
[96] 參見黃玉順:《人是什么?——孔子面對“攸關技術”的答覆》,《孔子研討》2021年第4期。
[97]《晏子年齡集釋·諫上十八》(上),吳則虞集釋,北京:中華書局1982年版,第66頁。
[98]《毛詩正義·年夜雅·文王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521頁。
[99] 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卷六十,第1428頁。
[100] 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卷九十六,第2包養合約473頁。
[101] 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卷一百二十一,第2943頁。
[102] 任繼愈主編:《孔教問題爭論集》,北京:宗教文明出書社2000年版,第402、404頁。
[103] 參見黃玉順:《生涯儒學的內在轉向——神圣內在超出的重建》,《東岳論叢》2020年第3期。
[104] 參見黃玉順:《“超驗”還是“超凡”——儒家超出觀念省思》,《摸索與爭鳴》2021年第5期。
[105]《孟子·盡心上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764頁。
[106] 參見黃玉順:《天吏:孟子的超出觀念及其政治關切——孟子思惟的系統還原》,《文史哲》2021年第3期。
[107]《論語注疏·雍也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79頁。
[108]《論語注疏·季氏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2頁。
[109] 朱熹:《論語集注·季氏》,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172頁。
[110] 皇侃:《論語義疏·鄉黨》,第260頁。
[111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·鄉黨》,第728頁。
[112] 蒙培元:《感情與感性》,北京: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2002年版,第194、195頁。
[113] 蒙培元:《蒙培元講孔子》,北京: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5年版,第55頁。
[114] 蒙培元:《“天人合一論”對人類未來發展的意義》,《齊魯學刊》2000年第1期。
[115] 蒙培元:《為什么說中國哲學是深層生態學》,《新視野》2002年第6期。
[116] 蒙培元:《中國學術的特征及發展走向》,《天津社會科學》2004年第1期。
[117] 許慎:《說文解字·耳部》,第250頁。
[118]《論語·子張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32頁。
[119]《論語·子罕包養app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90頁。
[120]《論語·八佾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8頁。
[121]《論語·述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3頁。
[122]《論語·述而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84頁。
[123]《論語·雍也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79頁。
[124]《論語·為政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461頁。
[125] 海德格爾:《〈本日神學中一種非客觀化的思與言問題〉的神學談話中重要觀點的若干提醒》,孫周興譯,劉小楓選編:《海德格爾與無限性思惟》,北京:華夏出書社2002年版,第19頁。
[126] 海德格爾:《在通向語言的途中》,孫周興譯,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,第183頁。
[127] 參見黃玉順:《生涯儒學的“生涯”觀念》,載《儒家思惟與當代生涯——“生涯儒學”論集》,北京:光亮日報出書社2009年版,第71–73頁。
[128]《論語注疏·季氏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22頁。
[129]《論語·子路》,《十三經注疏》,第2506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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